嫌金额不吉利撞加油机
11月10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发布消息称,11月7日晚,长韶娄高速花明楼服务区A区加油站,一司机加完油后,发现加油金额“不吉利”,开车将加油机撞倒,砸到一辆正在加油的轿车。在此过程中,一名加油站工作人员受伤。
据加油站工作人员反映,涉事司机开车进站后,要求将油箱加满。等到加油枪跳枪后,司机看到加油的金额为233元,立马不高兴了,认为这个数字很不吉利,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该司机上车一脚油门撞向加油机。随后,加油站其他工作人员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只见一辆白色轿车将加油机撞得“连根拔起”,砸在一辆黑色轿车上,加油机底座的输油管和电缆线全部裸露在外,地上还有少许泄漏的汽油,一位穿工作服的加油员满脸是血坐在地上。随后,受伤的加油站工作人员被送医治疗,肇事司机也被警方带走。
据了解,该司机以危险方法恶意破坏公共设施,以及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除了将面临法律惩罚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破坏公共设施罪
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如航海、航空交通工具以及交通设施中,往往会使用一些无线电通信、导航设施。铁路部门为保障铁路交通运输安全,具有自己的专用通讯设施。对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中的通讯设施进行破坏,不仅会危及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更主要的是还会危及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如因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中的通讯设施,足以发生火车、船只、航空器等倾覆或毁坏的,又触犯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破坏交通工具罪或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罚。倘若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中的通讯设施,不足以危及交通运输安全,但足以危害通讯公共安全的,则就应认定为本罪。
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不限于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结合本罪的特点,综合案件情节,如破坏的通讯设备的性质、严重程度,通讯中断的性质、时间长短、影响面以及直接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全面考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