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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偷渡被拐卖 偷渡非法入境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22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越南女偷渡被拐卖

华声在线讯,10月26日,杭瑞高速常德桃源段,一辆面包车在服务区启动,车上两名越南女子逃出后向交警求助。原来,这两人先后偷渡入境,此次被他人以介绍工作为由骗上车,险些被拐卖。11月10日,常德桃源县公安局通报该案情况,车上两名男子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6日晚8时,两名年轻女子突然从一辆面包车上冲出来,对正在此执勤的高速交警大呼“救命”,身后跟着两名试图拉住她们的男子。见到交警后,两男子驾车向沅陵县方向逃窜。晚10时,嫌疑车及车上两男一女三名嫌疑人被高速交警截获并被押回桃源。

桃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透露,两名越南女子分别叫陈某儿和陈某桃(均为音译名),均涉嫌非法入境。2015年下半年,陈某桃来到境内,在广东惠州的一家制鞋作坊打工。而陈某儿是在半个月前入境,一直待在河南南阳。

两人此前并不相识,之所以走到一起,是因为另一名越南女子何某莱(音译名)。何某莱也涉嫌非法入境,在广东至少生活了3年,长期在按摩店工作。

10月初,何某莱通过越南的朋友联系上陈某桃,提出要帮其介绍工作。10月20日前后,她与陆某(江苏人)、王某(四川人)开着面包车,到惠州接陈某桃,准备前往贵州。途中,他们又去河南接陈某儿。

何某莱与两名男子打算将陈某桃、陈某儿两人贩卖到贵州。行车途中,他们提到“卖到按摩院”等语句。没想到,陈某桃能听懂部分中文,知晓其用意后便带着陈某儿从高速服务区逃跑。

据了解,目前陆某、王某已被依法刑拘。而何某莱、陈某儿、陈某桃因涉嫌非法入境,被采取拘留审查措施。

偷渡非法入境如何处理

《出入境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对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继续盘问:

(一)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

(二)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

(三)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

(四)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

当场盘问和继续盘问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需要传唤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外国人有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当场盘问或者继续盘问后仍不能排除嫌疑,需要作进一步调查的,可以拘留审查。

实施拘留审查,应当出示拘留审查决定书,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询问。发现不应当拘留审查的,应当立即解除拘留审查。

拘留审查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六十日。对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拘留审查期限自查清其国籍、身份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一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拘留审查,可以限制其活动范围:

(一)患有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七十周岁的;

(四)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被限制活动范围的外国人,应当按照要求接受审查,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限定的区域。限制活动范围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对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期限自查清其国籍、身份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第六十三条被拘留审查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第六十四条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其他境外人员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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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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