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3亲人后自杀
据@深圳龙华公安微博发布消息称,2016年11月14日天上午9时59分,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公安分局110接报警:称在观澜惠民二路一家具厂内,一名男子持刀捅伤三名女子后跳楼自杀死亡。
经初步查明,嫌疑男子李某(28岁)因家庭纠纷,于9时50分许,持刀捅伤其妻子廖某、廖某姐姐及岳母何某,嫌疑人李某随即跳楼自杀死亡。目前,廖某及其姐姐经抢救无效死亡,何某仍在医院抢救中。
有知情者介绍,男子是该家具厂的员工,他的妻子、妻姐、岳母都在该工厂上班。而事发上午9时许,在该工厂2楼,男子手持一把短刀,先是对准其妻姐的脖子割下去,随后又对其妻子下手,此时,其岳母从3楼下来,同样被其用刀捅杀。杀人后,其跑向4楼楼顶的天台,从上面一跃而下。目击者称,男子来到楼顶天台外面,两手张开,随即大吼一声,当目击者抬头看的时候,男子已经跳了下来,只听一声闷响,男子就没动了。
据悉,事发工厂约有五六十名员工,事发时,工厂车间的工友们都在上班,不少人目睹了事发经过,有人吓得直哆嗦。看到男子欲跳楼,也有工友欲阻拦,但是男子身高约1米78,体重有七八十公斤,阻拦不住只能放手。有知情者介绍,男子今年约二十七八岁,在六七年前来到深圳。之前在工厂开货车,如今做木工。其性格比较稳重,比较内向,不爱多说话,但是也不会与人发生争吵。在大约3年前男子结了婚,和其妻子一家人都住在工厂的宿舍楼里,两人有一个约两岁的儿子。但是大约就在两个月前,夫妻俩出了点感情上的矛盾,就分居了,男子到工厂宿舍里的男生宿舍居住,孩子则交给了自己的母亲照顾。(来源:凤凰网)
如此杀人行为的动机是什么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可以将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等。
第二种,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包括私仇报复杀人案件、报复社会杀人案件等。
第三种,情欲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感情纠葛引发矛盾而实施杀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强奸杀人案件、奸情杀人案件、恋爱婚姻纠纷杀人案件、性变态杀人案件等。
第四种,遗弃型杀人案件:指因各种原因负有某种业务的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减轻负担,杀害义务对象的犯罪案件。包括将子女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导致饿死等案件。
第五种,迷信型杀人案件:指当事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为治病求寿、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种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第六种,寻衅斗殴型杀人案件:指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为了逞凶称霸或为了各种利益,在寻衅滋事或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第七种,其他类型杀人案件:有精神病杀人案件、激情杀人案件因各种原因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