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相约殉情女孩未死男孩补刀
恋情遭到家人反对后,深圳一对年轻男女相约殉情,期间男子见女子自残伤口太浅,竟补刀相助。女子死亡,男子生还,被控故意杀人罪。该案于今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彭某达,现年25岁,广东揭阳籍。检方指控显示,彭某达与被害人徐某系2015年相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不过两人的关系遭到了徐某家人的反对,徐某的家人还给徐某介绍了相亲对象。这引起彭某达的不满,彭某达多次在短信和QQ聊天记录中表露出要杀死徐某的意思。事发的2015年11月5日上午,彭某达前往徐某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的家中,想把两人的感情问题说清楚。
检方在起诉书中描述称,两人因此发生争吵,还有肢体接触。这一冲突被徐某的家人发现,两人遂离开,去到彭某达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的住处。
检方的指控显示,在这一阶段,两人并未有冲突。但此后一系列随机事件,最终导致惨案发生。当天下午两点多,两人一同出门,在坪地街道闲逛,走到坪地公园时,彭某达捡到了一把黑色匕首。这把匕首成为两人自杀的器具,也成为彭某达作案的工具。
检方指控称,两人在公园山上一僻静处,相约殉情自杀。彭某达拿出了早前捡到的匕首,割了自己的手腕和喉咙等部位。徐某接过匕首,也割向自己的手腕和喉咙等部位。检方描述称,徐某所割伤口较浅,彭某达在看到徐某承受痛苦之时,便用匕首在徐某的脖子上割了一刀。徐某不久死亡。
检方描述称,彭某达自述当时也陷入到昏迷。直至5天之后,即2015年11月10日凌晨2时30分,彭某达竟又苏醒,下山返回家中,被其父亲带到派出所投案。警方接报后在山上找到徐某尸体,当时尸体腐败严重。法医鉴定显示,徐某符合锐器切割颈部大出血死亡。检方指控彭某达已涉故意杀人罪。案件于今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有宣判。
相约自杀一方未死的行为定性
相约自杀,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存在如下情形:自愿相约自杀的双方均实施了自杀行为,如果相约双方均自杀身亡,则不存在犯罪问题,不应该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相约双方各自实施了自杀行为,一方死亡,另一方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自杀未得逞,未得逞的一方也不构成犯罪。
被告人彭某与被害人相约自杀,在看到被害人伤口过浅的情况下竟补刀相助,造成了被害人最终的死亡,其行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客观上进行了剥夺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邦网提醒大家,相约自杀行为不仅会对自己以及对方带来伤害,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相约双方同时实施自杀行为的,若一方死亡而另一方未得逞,未逞者的行为如与对方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以故意杀人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