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殴打医务人员】昨日晚间,有自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工作人员的网友发布消息称,15日下午,一自称为长沙韭菜园派出所民警李必生的男子,在医院已经没有空余床位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湘雅医院收治与自己同行的一名男子,在要求未得到满足后,李必生持续殴打和辱骂医院医护人员和保安,并对前来处置的辅警言语侮辱。
针对网上反映“长沙民警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一事,长沙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11月15日下午,李必生(男,40岁,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韭菜园派出所民警)因嫂子张某怀孕羊水破裂情况紧急,多方求医未果后到湘雅一医院要求收治。李必生在医院医务部办公室因病床床位的问题与医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进而对医院工作人员实施了殴打(致2人轻微伤)、恐吓等行为,扰乱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来源:澎湃新闻)
【涉事人员已被拘留】11月17日凌晨,开福公安分局依法对李必生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长沙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严管队伍不松懈,对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绝不姑息,全力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同时,公安机关将坚持严厉打击侵害医患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