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水库边钓鱼被身后石头砸中身亡
垂钓是一项老少皆宜的户外健身运动,闲暇时钓钓鱼不仅可以放松自己释解压力,所得的渔获还可以成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但是在娱乐身心的同时也需注意安全,这不巫溪县下堡镇的一位钓友就发生了意外。
11月27日下午2点左右,巫溪县中梁水库就发生一起悲剧,一位姓陆的钓友在钓鱼时被一块大石头给压死了!据当地村民介绍,死者60多岁,巫溪县下堡镇人,天还没亮便和同伴一起来到中梁水库钓鱼,陆某蹲在一块修公路时滚落到水库边的大石头上,据估计该石头重达千余斤,万万没想到鱼一条没钓到,反被石头翻过来把他压在下面了。
事故发生后,同伴和当地村民立即前去施救,当地派出所、乡镇干部也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遗憾的是钓友陆某由于伤势过重不幸身亡。下午3点30分左右,陆某的遗体已被移除事故现场,具体事故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之中。(来源:中国新闻网)
是否为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按照刑法典第16条的规定:意外事件: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情况就是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无罪过的意外事件。
构成意外事件的条件:
(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3)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