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胸手术后忘拆线
小刘:“我今年八月中旬做了隆胸手术,七天后拆线,医生说手术很成功,线也拆得很成功。一个月后,我闻见腋下有腥臭味儿,我直觉是伤口出现了问题。”起初小刘也怀疑,这股异味可能是自己的心理问题,不过,去医院复查之后才知道,腋下的刀口的确出了问题。
小刘:“复查医生说没拆干净,然后就拆了一针,说拆干净了。三个月后,刀口还是刺痛,医生看了说,还是没拆干净。”
术后一个月拆一针,术后三个月再拆一针,可这还不算完,小刘的伤口还有外露的线头。
小刘:“现在非常后悔做了这个手术。”
记者了解到,现有的隆胸手段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乳房下部进行环切,另一种是在腋下开口将假体填入乳房。而小刘选择的是在腋下开刀,这样的手术方式伤口较为隐蔽。
小刘:“你看这里不是小黑点,黑点的位置就是线。”
记者注意到,术后三个多月,小刘的伤疤依然红肿,而且发出阵阵腥臭味儿,这种味道明显有别于汗腺的气味。那小刘腋下的黑点究竟是什么?而这种情况又是否正常呢?记者决定和小刘去整形医院进行了解。
医院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医疗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有:错用药物、错治病人、错报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交接班草率、当班失职等。诊疗护理常规,是指长期以来在诊疗护理实践中被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与惯例。各项诊疗操作和护理,均有一定的操作规程的要求,这些规程是为了保障操作稳准,避免失误而制定的,在诊疗操作和护理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就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危害结果的大小是衡量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区分罪与非罪的客观标准,构成本罪在客观上必须要求发生了病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是指按照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医疗伤亡结果之形成不同于一般加害事件之处在于。后者是加害行为本身直接引起人体机体损伤,而前者则多是由于医疗措施未能有效阻止病情发展而导致病情恶化而引起伤残或死亡,或者是医疗措施对人体侵害直接引起病人伤亡,或者由于医疗措施客观上加重了病情,促使病人伤亡,可见医疗伤亡结果的出现既同原患疾病有关,又同医疗行为有关。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的实际作用可以是四种,即有效、无效、反效、直接破坏人体。
医院由于疏忽而没有给刘女士拆线的行为损害了刘女士的身体健康,还造成无穷大的后患,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医疗事故罪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