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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同时爱上一名女学生 丈夫采取行动下杀手

此文章帮助了374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夫妻同时爱上一名女学生

冬天吃一锅热气腾腾的火锅是不少人的最爱,不过30多岁的王红(化名)没有想到,和丈夫在家中吃的一顿火锅,却要了自己的命。

工作间内,法医单亚明和同事们为死者王红进行了几个小时的尸检,门外包括丈夫张平(化名)等家属正在等待。“好了,赶紧把张平控制起来,他有很大嫌疑。”单亚明擦了擦头上的汗,告诉其他办案人员。“怎么回事?为什么抓我?”门外,面对办案人员,张平故作镇定。“怎么回事,你自己还不清楚吗?”面对办案人员胸有成竹地质问,张平低下了头。

死者王红是一名30多岁的青年女教师,在一所职业学校任教。案发当日,张平报案称妻子王红因为吃火锅后酒醉,煤气中毒身亡。单亚明等法医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张平称,当日自己和妻子在家吃火锅,都喝了酒,随后自己因为突然想起要打一个公务长途电话,随后穿上衣服返回单位。

到单位后,张平打完长途电话,因为酒劲上来了,就直接在单位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几个小时后,张平醒来回到家中,房间内充斥着煤气味。妻子王红趴在桌边不省人事,经过急救人员诊断,王红已经没有了呼吸。如果一切真如张平所说,那么这是一场普通的意外,由于王红酒醉酣睡,炭火锅一直燃烧导致王红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但在单亚明眼中,这场“意外”似乎并不简单。桌上一直燃烧着的炭火锅没有完全扑出来,透着一股蹊跷?到底王红是怎样死亡的?张平为何恰好不在现场?是真的突然有急事,还是故意离开?所有的一切,单亚明都在现场勘查后找出了答案。

单亚明对死者尸体进行检验时发现,死者虽然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但奇怪的是在死者后脑勺有一处不到2毫米的头皮出血。“这就有些奇怪了。”单亚明说,经过对头皮出血位置的进一步检验,发现死者脑干有挫伤,“这个受伤的位置,绝不可能是自己摔倒造成的,因为无论怎么摔倒,也碰不到那个创位。”经过精准的判断和充足的证据,张平交代了自己蓄谋杀害妻子的事情经过。原本张平约妻子在家吃火锅,故意与妻子喝酒聊天,打算将妻子灌醉后浸死在水中,再伪造成妻子酒后洗澡浸亡的假象。

但当张平实际实施过程中,将妻子浸在水中,王红却醒了。发现张平要杀害自己,王红拼命挣扎。张平怕事情败露,气急之下不断将王红的头往地上磕,终于王红昏死过去。随后张平改变了想法,此时他将已昏过去的王红拖拽回餐桌边,将王红摆好醉酒后趴在桌上睡着的姿势后,将火锅的煤气阀门开大。

之后为制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张平去了单位打电话,再很晚回到家,发现王红已经死亡,再报警。夫妻俩都30多岁,正值年轻,又都有一个比较稳定且令人羡慕的工作,为何张平会对妻子起了杀心,且一定要致王红于死地?

原来,一切因为一场扭曲的爱情。张平和王红婚后关系并不和谐,两人经常发生争吵,久而久之已经没有感情,只是为了顾全面子维系着两人的婚姻。年轻的王红不甘寂寞,与自己的一个女学生发展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关系。没想到被丈夫张平知道后,张平多次与这名女学生接触,也产生了感情。于是,本来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夫妻,竟然因为扭曲的感情变成了情敌,为杀妻惨案留下了祸根。

故意杀人罪的定罪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在客观上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张平因为感情纠纷杀害妻子并企图掩盖自己的行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客观上剥夺了妻子的生命,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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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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