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留宿亲戚家侵害9岁女童
年过40岁的阿武是界首市某村的一名农民,不认字。几年前,他曾因犯盗窃罪被界首市人民法院判处了几年有期徒刑。
令人没想到的是,阿武刑满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还做出了更为荒唐的举动。
去年年底的一天,他去界首城区的一户亲戚家串门,晚上被亲戚挽留住宿。
而就是这次挽留,让这家亲戚后悔不已。原来,亲戚家有个女童,时年9岁,独自在自己的房间睡觉。次日凌晨,酒后的阿武竟偷偷地溜进小菲的房间,强行和熟睡的小菲发生了性关系。
随后,发现小菲醒来,阿武慌忙穿起衣服逃离现场。
小菲的家人及时报了警,界首警方对此进行了调查。经法医鉴定,案发现场床单上及被害人体内提取的可疑斑迹,为阿武所留的精斑。一个星期后,自知无法逃脱的阿武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日,界首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庭审中,阿武和辩护人对检方指控的罪名都没有异议。辩护人认为,阿武是在酒后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实施的犯罪,未使用暴力,对被害人未造成其他损害,且有自首情节,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对此,小菲的家属和检方都不认同,认为这不是减轻处罚的理由。(来源:颍州晚报)
犯强奸罪获刑入狱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武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已构成强奸罪;阿武在刑满出狱后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对其应从重处罚;同时,小菲不满十二周岁,对其身心伤害较大,应对阿武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处阿武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规定: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犯罪嫌疑人阿武强奸未满14周岁幼女,情节恶劣,应当予以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