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出狱后抢劫致1死4伤
11月28日晚,西岗区香林街一处小商店门前。一名男子的遗体倒在地上,鲜血流淌一地。大连警方赶到现场后将男子送医抢救,但他已经伤重不治。王某被劫遇害的地点,就在他住的居民楼楼下,而一街之隔,就是繁华的交通干道。
但这不是11月中旬以来的首起类似案件。警方在对11.28案件进行侦查时,发现从11月20日开始,短短9天时间市内已经发生5起类似案件。9天时间,5起抢劫案,一人致死。从作案手段和作案区域分析,5起案件的凶手很可能是同一人。并案侦查之后,11.28系列抢劫案已被大连警方定为2016年度的一号公案。
11月29日晚8时,西岗分局警方在华北路附近发现了这名凶手的行踪。民警一路尾随其到侯家沟一家银行附近,西岗、沙河口两局警力配合蓝鲨特警形成合围,将凶手摁倒在地。
在凶手的身上,还发现了一把雪亮的尖刀和一块用黑色塑料袋包好的砖头。
警方突审凶手发现,犯罪嫌疑人孙某确实是11月20日以来5起抢劫案的凶手。孙某43岁,大连市沙河口人。1994年,孙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15年5月,孙某刑满释放。孙某交代称,自己本打算到瓦房店抢劫金店,已经物色好了目标,但因为兜里没有钱,于是先在大连抢劫。被警方抓获前,他正在寻找第六起抢劫案的目标。
“二进宫”必须从重处罚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②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③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给过孙某一次新生的机会,但绝不会给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