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堵住停车场出口险出人命
近日,南京一小区业主和物业闹矛盾,故意把私家车堵在停车场出口,结果差点耽误一名心脏病发作的老人送医急救。秦淮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堵路男子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干。最终,警方因其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对男子予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不过,“有请律师”平台的律师表示,该事件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比如耽误了老人的救治,堵路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1月中旬的一天,月牙湖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小区发生纠纷。民警赶到后,报警人李先生反映,他的老母亲心脏病发作,他去车库开车准备送老人去医院。一辆私家车横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其他车辆根本无法通行。
李先生通过物业找到车主王某,说明情况后,王某态度冷漠,不肯移车。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先生母亲越来越痛苦。怕耽误母亲救治,李先生只得搀着母亲到路边打车去医院。所幸抢救及时,老人已无大碍。
“一想到老母亲差点有生命危险,我就咽不下这口气。”李先生说,从医院回来后,他找王某理论,两人越吵越凶,差点动手。
民警赶到现场时,王某的车还堵在车库门口。为什么要这么做?王某告诉民警,他是为了“抗议”。原来,王某和物业有矛盾,一直无法调解,他就用这种方式出气。
经调查,王某并非第一次采取偏激方法,之前有两三次这样的行为,妨碍到其他住户进出车库。前几次也有市民报警,民警到场后王某才将车子挪走。民警称,想不到王某这次故伎重施。
考虑到王某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警方决定对其采取行政拘留6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现代快报)
后果严重或被刑拘
若当事业主故意挡道而拒绝开走,耽误病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造成死亡,当事业主可能涉嫌犯罪,即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