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杀死村会计夫妇刺伤村主任
12月4日,辽宁沈阳市辽中区发生一起杀人案,一名男性村民持刀杀害7旬的村会计夫妻两人,并刺伤村主任。报道称,疑似该男子在纵火将村会计、村主任两家房屋烧毁后,在村主任家里触电自杀身亡。
案发后,伤者被紧急送医治疗,目前无生命危险。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工作人员5日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目前警方正调查作案动机。澎湃新闻称,案件发生在沈阳市辽中区浦东街道西荒地村达子营村。对于案发原因,澎湃新闻消息称,有村民表示,事发前嫌疑人曾因为土地补贴问题和村主任、村会计“谈过”,怀疑案发或与此有关,但这一说法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12月4日晚间,新浪微博多个微博账户发文称,4日早上沈阳市辽中区浦东街道西荒地村会计吴某英夫妻被杀死在院中,村主任任某被扎一刀逃跑,两家两栋房子被纵火烧毁,疑犯在作案后自杀身亡。记者了解到,案发现场有两处,分别为村会计吴某英家,以及村主任任某家。在这个小村子里,两家位于同一排村舍,距离较近,中间只间隔着三四户人家。案发后,两家小院的房舍均被烧毁,两家房屋之中,大片的房顶瓦片、稻草被烧塌下来,只留下被烧黑的木头房梁房椽。
在村主任家中,各处墙壁几乎都被熏黑。屋内各处几乎已经看不到完好的电器、柜子等物品。各处窗户玻璃几乎都被烧碎裂掉落了。火灾过后,现场一片狼藉。据报道,事发后的当天下午,被杀害的村会计夫妻的独生女儿回到父母生前住处,对于父母遇害痛哭不已。
据了解,该村的村会计吴某英今年71岁,他的老伴儿陈某,也已年过七旬。吴某英的女婿告诉《华商晨报》记者,自己岳丈是村里的会计,岳丈岳母只有一个独生女儿也就是他的妻子,他和妻子一直在沈阳市区居住,因此辽中区的的村子里只有老两口自己住。
据报道,嫌疑人为同村村民吴某喜,今年54岁。受伤的村主任任某的妻妹告诉记者,据听说,事发之前,吴某喜拿着一把刀,找到吴某英家里。吴某英的老伴儿陈某看见了,便慌忙找到住在附近不远处的村主任任某,可能是为向任某求助。
据一位村民说,在吴某英家小院儿里,嫌疑人吴某喜用刀砍杀了吴某英和老伴儿陈某。
其间,嫌疑人吴某喜还用刀刺向村主任任某,但是刀尖正好刺中了任某衣兜里的手机。“那刀尖儿正好扎进了手机里,刀尖儿都被撅折了。”村主任任某的妻妹告诉记者,幸亏手机为任某挡了一下。但是其后,任某还是左侧胸腔部位受伤。吴某喜还用刀扎进了任某的左臂里。
据村民说,受伤后的任某急忙离开吴某英家,往北跑到一位村邻家里,并告知村邻,赶紧帮忙给此时还在自家中,对此事丝毫不知晓的妻子、儿子打电话,让两人赶紧离开家逃跑。
村民称,持刀杀死两人、刺伤一人后,嫌疑人吴某喜又在两家纵火,将两家的主房舍烧毁。
故意杀人罪的定罪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在客观上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杀害村主任夫妇行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