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一日三店遭孕妇带娃盗窃
11月27日,文昌市文城镇连续有3家商店相继发生手机被窃案件。三家店面监控显示,案件发生时,都出现三名疑似怀有身孕的女子,作案方法也一样,都是教唆一名3岁左右的小女孩从收银台处窃走手机。目前,其中一名嫌疑女子已经被抓获,由于其有身孕,现被取保候审,警方正在对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他们分工明确,手法很熟练,先是一名穿白色衣服的女子走到收银台前,问她有没有湿纸巾卖,再查看收银台的情况后,该白衣女子走到店外面打了通电话。随后,先是一名孕妇到店内,以买面膜为由把收银的店员叫到铺架前。紧接着,另一名带着小女孩的绿衣孕妇也走到店内,隔着货架站在黄女士的对面,为了引开黄女士的视线,这名假装买面膜的孕妇,装着找不到面膜。
此时,监控记录下的画面显示,绿衣女子忽然轻轻推了小女孩一下,小女孩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便走到柜台前,拿起放在上面的手机,塞进了衣服里面,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随后记者走访发现,当天其他两家被盗的商家所遭遇的情况一样。日前,经派出所调查了解,嫌疑女子是江西人,小女孩3岁左右。女子经体检证实怀有身孕,现在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孕妇盗窃警察没办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我国法律对孕妇、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实施人道主义,这让不少不法分子认识上存在误区,以为孕妇盗窃有了免罪金牌,其实这是没有的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老百姓看到的孕妇盗窃被抓后很快被“放行”,实际上只是暂时不予羁押犯罪嫌疑人,但警方侦查工作仍然在继续,刑事司法程序在正常进行当中。犯罪嫌疑人哺乳期过后,将会根据案件进展依法对其收监,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孕妇指使未成年的孩子盗窃怎么办?此类情况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具体认定,一旦认定属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发生成年人教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该成年人可视为主犯,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