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现大力士小偷盗90斤小鲜肉

现代快报讯,凌晨,南京猪肉贩子老吴进了几爿生猪肉拖到菜场。因为一爿(pan二声)生猪肉有90多斤重,所以他只能一爿爿往菜场里拖。结果,等他送完一爿猪肉回到车前时,发现猪肉少了一爿。警方调看监控发现,有个“大力士”小偷,一个人抱走了一爿猪肉。老吴告诉民警,这一块被偷的猪肉,光进价就要1000多元。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警方发现,就在老吴把猪肉拖进屋时,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鬼鬼祟祟来到车尾。他打开手机电筒,照亮车的后备箱来回打探,发现车里的猪肉后,他用手拖了两下掂掂分量,然后飞快地抱起猪肉逃离。“从监控来看,小偷的力气很大。这块肉的重量和一名瘦弱的成年女性差不多,老吴拖的时候有些费力,而这名盗贼竟然轻轻松松地抱了就跑,整个盗窃过程仅几十秒。”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民警表示,年尾盗窃事件增多,往年偷咸货的警情时有发生,市民要提高警惕。
小偷跑再快也难逃法律追究
虽然这一事件中的小偷被冠以“大力士”的名号,但这一“荣誉”并不能让小偷免于处罚。对于连失主拖起来都有些吃力的一整爿猪肉,小偷竟然能抱起来就跑,整个盗窃过程仅用了十几秒,但身手再好力气再大没用在正路上还是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构成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