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室偷床大睡 出狱后再犯系累犯
小偷入室偷床大睡,被抓后抱怨“偷东西太累人”:在小编的印象中,小偷都是昼伏夜出,但是下面这位扒手似乎是个业余“选手”,生物钟还没调过来,竟然在投到过程中呼呼大睡。

11月29日晚11点,28岁的小伙子张刚(化名)在街头漫无目的地晃荡。路过金鱼街某小区时,看见小区大门敞开,突然心生歹念,想进去“捞一把”,于是他爬上了顶楼,看见七楼一户人家在自家屋顶花园里修建了一个阳光房。张刚没有对屋内值钱物品立刻下手,而是抱了一床被子先爬到阳光房的屋顶睡起了大觉。
凌晨3点左右,一觉醒来的张刚趁着主人熟睡,顺着厨房窗口溜进了楼下主人的客厅,偷得一对金耳环、两瓶酒、一个ipad和两部手机。得手后,张刚拿着战利品心满意足地又回到阳光房屋顶的被窝里,一睡就睡了15个小时。
当警方最终将其挡获时,询问他为何在主人家睡觉,他竟然抱怨:“偷东西太累人了!”
抚琴派出所民警说,张刚入室盗窃被发现的情形也非常具有戏剧性。在29日凌晨潜入主人家中盗窃成功后,他再次回到顶楼睡觉,睡到“自然醒”时,已是30日下午5点左右了。此时张刚觉得肚子很饿,本想从屋顶花园处直接下楼寻找吃的,谁知刚打开屋顶花园的门,就听见主人在家,只好立刻跑回自己的被窝。
让张刚没想到的是,站在屋顶花园门口时,由于当天阳光非常充足,自己的倒影被阳光投射到了主人家的地板上,被主人看见。在此前,主人就已经发现家中有物品失窃,但金额不高,所以没有报警。张刚的倒影引起了主人一家的高度警觉,他们立刻拨打110报警。下午5点半左右,派出所民警赶到失窃主人家的屋顶花园,将被窝里的张刚揪了出来。(来源:中国网)
出狱后再犯系累犯
据警方了解,张刚系贵州人,之前在一家火锅店担任炒料师傅,今年2月因涉嫌盗窃被捕,在经历了8个月的监狱生涯后,11月24日刚刚出狱,不料30日因涉嫌盗窃再次被捕。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2)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
(3)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