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死后4年被判无罪 国家刑事赔偿标准

死后4年被判无罪 国家刑事赔偿标准

此文章帮助了1305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死后4年被判无罪

12月16日下午,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民企老板祁锦坤的家属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法院支持了两项赔偿请求——被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4万余元;同时驳回了其他赔偿请求。

10年前,因为60万元、100万元的两笔银行贷款,祁锦坤被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刑10年。直至2016年5月27日,祁锦坤获改判无罪,此时,祁已病逝4年。

2016年6月,祁的家属向湘潭中院提起总计2000多万元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10月20日,赔偿义务机关湘潭中院决定受理这一国家赔偿案件。

但对于湘潭中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祁锦坤的家属不服,表示将于近期向湖南高院申诉。

湘潭中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法院认定祁锦坤共被羁押1960天,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42.3元/天),决定赔偿祁锦坤家属被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474908元;同时,支付赔偿请求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66218元。两项赔偿款合计641126元。

对于祁锦坤家属申请的其他赔偿请求,湘潭中院均没有支持。

在国家赔偿决定书中,湘潭中院对于赔偿请求人提出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问题,作出的解释是,法院已公开宣告祁锦坤无罪,依法送达了判决书,并对赔偿请求人表示了“诚挚的赔礼道歉”。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和祁锦坤被羁押期较长等具体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上述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474908元的35%计算,确定为166218元,对于赔偿请求人要求支付27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中,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

对于涉及祁锦坤肺癌等病的医疗、护理、交通等费用及祁锦坤死亡后的有关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赔偿请求,法院认为,因祁锦坤患病以及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医治无效死亡,与法院的错误判决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以上赔偿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关于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因祁锦坤被羁押、不能经营管理公司造成相应财产损失及申诉费用损失而要求赔偿的问题,法院认为,因法院对祁锦坤个人错误刑事判决并不必然导致锦坤公司关门停业,且生效判决已认定“2006年11月,因无力归还贷款及私人借款,祁锦坤与妻子欧阳敏到广西区凭祥市躲藏”,即被刑事追究之前,祁锦坤已没有直接经营管理该公司,其公司的损失与错判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的刑事判决没有侵犯锦坤公司的财产权。此外,申诉费用属于间接损失,申诉费用50万元是否属实亦难以认定。法院认为,两者均不属于错误刑事判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的情形,故赔偿请求人提出的以上赔偿请求,不能成立。(中国网)

国家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四十条 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

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