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大雁塔拍裸体写真
12月21日晚,新浪微博“西部模特”发出一张在大雁塔旁的女子裸体写真,微博中写道:“逆天啦,网传女孩凌晨在大雁塔附近拍人体写真。”引发网友关注。而到了22日下午,微博博主再次发出3张照片,除了一张为此前微博发出的照片外,另有一张裸体写真和一张女子照片,根据微博中@的对象,疑指照片中的女子为裸体写真中的女子。

22日下午,记者与微博博主取得联系,博主称照片是在微信群里看到的,自己随机发在微博中。博主表示,裸体写真摄影师在西安工作,照片拍摄于夏季,拍摄动机应为“好玩”。而对于在微博中@他人,博主称是自己随意搜寻到的。(新闻来源:北青网)
思想前卫挑战公序良俗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因而不构成犯罪。但这是一种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当行为到达一定程度时,会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般的裸奔,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但如果没有刻意骚扰他人的动机,应该不构成“情节恶劣”,不构成犯罪。
近年来,在名胜景点拍摄人体写真的事情还真不少。今年6月份,一女子在西安临潼兵马俑景区内拍摄不雅照片。4月份,一名女子在西藏羊卓雍错旁拍全裸照。2015年5月份,一名摄影师在故宫为女模特拍摄大尺度照片。
现在许多年轻人的思想十分前卫,当代美学也宣扬自己本真的、不加修饰的身体是美丽的,这些都无可厚非。但是,在公众场合裸露身体不论在多么开放的国家也是一件容易让他人感到被冒犯的行为,因此我们呼吁广大游客、市民文明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