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面包车撞奥迪, 因吃醋撞车后殴打对方
看见妻子半夜坐在别人的奥迪车内聊天,男子因吃醋竟开车接连两次冲撞对方车辆,还动手打人。打人男子被警方当场抓获。

12月23日晚10时许,男子龙某将奥迪小轿车停在柳州市文昌路路边,坐在车上和女子刘某聊天时,被刘的老公黄某发现。黄某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醋意大发,仗着酒劲,驾驶一辆面包车先撞奥迪车的右侧车门,接着又撞奥迪车的左侧车门,造成奥迪车四个车门和右后轮损坏。黄某还将龙某拉下车拳打脚踢,导致龙某腹部受伤疼痛。

接到群众报警后,110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民警在调查核实情况后,采取措施将嫌疑人黄某控制。经初查,黄某涉嫌酒驾、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故意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来源:广西新闻网)
律师说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根据《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