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窃500元藏鞋底
警方抓获小偷并追回被盗的500元,但失主却拒绝收钱,这是咋回事?原来小偷将钱藏在鞋底,因为其有好长时间没洗澡,导致钞票上一股臭味,失主实在吃不消。
12月16日,南京建康路派出接到某商铺报警,称店里进贼了,幸运的是,小偷只是翻乱了东西,并没有得手。同时,店主张老板表示,这个小偷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上一次来也没有得手。民警调看店内监控发现,两次入店的小偷确实是同一人,此人还有点技术,开个门锁不到两分钟。
民警立即从监控中截取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然后通知街面巡逻警力加强戒备,并安排人夜间在张老板的店铺外蹲守。仅仅过了一天,这个大胆的小偷居然再次跑到张老板店铺里作案。这一次,他成功偷走员工柜子里的500元现金,不过刚出来就被蹲守的民警抓获。
经过搜查,民警在男子鞋底找到了被盗的500元现金。然而,当民警将钱还给失主时,失主却拒收。原来,小偷因长时间没有洗澡,身上异味很大,导致钱上一股臭味,失主表示实在受不了。
而更奇葩的是,小偷交代,他姓刘,之所以三番两次到张老板店中盗窃,就是因为前两次没偷到,所以很生气。“他觉得贼不能走空,所以就盯着张老板的店偷。”办案民警说。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而他偷的那些钱,最后失主还是捏着鼻子收了。
盗窃罪的认定处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在主观方面,盗窃罪表现为直接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是公私财产。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小偷屡次去失主家商店盗窃未果,后又盗窃500元,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或涉嫌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