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大涉黑案宣判67人获刑

新华网讯,涉案“黑老大”邢朝刚37岁,是芜湖市无为县当地人,绰号“渣不子”,曾先后因寻衅滋事罪、非法伤害罪入狱,2012年5月出狱后,慢慢笼络人手,靠打成名当上无为当地赌场霸主。邢朝刚心狠手辣,不光要手下人绝对服从自己,甚至要求其他赌场也要对自己唯命是从。赌场也成为邢朝刚涉黑团伙的主要资金来源,根据公安部门调查,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初邢朝刚被抓,其赌场的毛利润竟然高达近2000万元。邢朝刚在无为当地为所欲为,稍有不顺心就对对方殴打威胁,在无为县,人人“谈渣色变”。2016年11月7日,邢朝刚等67名被告人犯罪一案一审开庭审理,据指控,自2012年6月直至案发前,该组织及其组织成员共实施组织性犯罪53起,实施违法行为9起,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邢朝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在无为县城等多地开设赌场,对影响赌场开设及利益的人员进行殴打、报复,对竞争对手形成威慑力,给当地百姓造成心理恐惧,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按照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予以惩处。
法网恢恢黑老大休想逍遥法外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黑社会犯罪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邢朝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处罚金35.5万元。对其他6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拘役等刑期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