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自称军官专骗男性
人民网讯:80后女子张某,曾因诈骗罪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判刑6年。减刑释放后继续行骗,称自己是女军官,骗了男子王某72万元。同时,她还以部队采购的名义骗了各种烟店老板、酒行老板以及卖海鲜老板,骗得各种高档香烟、飞天茅台酒、大闸蟹等物品不计其数,所骗物品得用卡车才能运走。近日,经法院审理,张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其明知被害人王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且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行为,属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其余违法所得。
还真是“有骗无类”!不过,虽然法院最终以诈骗罪累犯给其定罪量刑,但她冒充军人诈骗的行为还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什么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既侵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益,更损害了军队的良好威信,甚至可能影响军队的正常活动。
根据刑法第372条之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构成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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