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男子因一句玩笑话杀害女同学 还在尸体旁睡了一晚

男子因一句玩笑话杀害女同学 还在尸体旁睡了一晚

此文章帮助了328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男子因一句玩笑话杀害女同学

只因一句玩笑话就将老同学残忍杀害,而且还淡定地在尸体旁睡了一晚。记者昨从瑶海区检察院获悉,男子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移送至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去年10月9日,陈某、张某等几个初中同学聚会。聚餐完毕后,陈某发现钱包丢了,且喝得醉醺醺的,女同学张某就好心带他回自己租住的出租屋留宿。

哪知次日一早,陈某约了另一名女同学到网吧上网,还告诉她前一晚他很快就回家了,并未见到小张。但很快民警在网吧中将他抓获。此时,老同学们才知道,陈某竟然将小张残忍杀害。而他之所以下毒手,只是源于一句玩笑话。

据陈某交代,当晚他跟随小张回到租房处,一到地方就因为喝多了躺在床上昏昏欲睡,这时候就听到小张在调侃自己,“连钱包都能丢,真够傻的。”陈某觉得受到了侮辱,让小张再说一遍,小张没发现异常,笑嘻嘻地又说了一遍。结果他跳起来就掐住了小张的脖子,四五分钟后才放开,再一试呼吸,发现小张已经窒息身亡。

但此时陈某并不惊慌,他把小张的尸体抱到床边地板上,还躺在床上睡了一夜。次日临走时,他顺走了小张的一部OPPO手机、62元现金、小米移动电源一个。此后,他取走了张某的车钥匙,开车回家拿钱,之后约了女同学上网。

小张的同事因为联系不上她,到她家寻找才发现小张已经遇害。新站警方迅速锁定陈某就是犯罪嫌疑人,而在被抓前,陈某出行一直开着小张的车。

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男子源于一句玩笑话就残忍将女同学杀害,其行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客观上剥夺了女同学的生命,其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