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金店遭抢
据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官方微博消息,8日20时10分,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一商场金店发生一起抢劫案。现房山警方正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据此前媒体报道,昨晚有网友爆料,房山北关的华冠天地店一家金铺遭遇抢劫,抢劫者抢走十余条黄金,从目击者拍摄的视频中看到,一个柜台已被砸烂。另外目击者表示在嫌疑人逃跑过程中,一名店员被利器划伤。(中金网)
抢巨额黄金或从重处罚
关于抢劫数额巨大,刑法虽然没有把抢劫数额较大作为抢劫罪构成的要件,但本罪作为最严重的一种侵犯财产罪,其抢劫的财物的数额大小,反映出抢劫行为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危害程度,从一个方面决定着抢劫罪的轻重。抢劫数额巨大(也包括抢劫文物的情节),应当作为抢劫罪的一种严重情形。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