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被查打酒广告
21时许,一辆二轮摩托车正从红岩桥方向驶来,当驾驶员发现前方有民警检查时,竟马上掉头准备逃跑,还好被路旁的民警拦下。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了检测,发现驾驶员吴某某口中的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吴某某对此检测结果无异议,民警随即对其作了询问笔录。吴某某告诉民警:由于侄女在中天世纪新城办搬家宴,席间他喝了一两多白酒,喝完之后休息了两小时就骑着二轮摩托车准备回小河大寨家中,没想到在水口寺桥头被民警逮到了。
在民警作询问笔录时,当民警询问吴某某喝的什么酒,喝了多少时,驾驶员吴某某竟然从背包中拿出了一瓶酒,告诉民警这就是他席间喝的那瓶酒,现在还剩半瓶。同时驾驶员吴某某还一个劲地向民警讲解该酒的由来,像打广告一样,顿时让现场民警都很无语。
酒后驾车后果“很严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则面临更严重的刑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要求驾驶员注意力集中且能够对于突发事件做出反应,二科学研究表明,人在醉酒状态下的身体控制能力及反应能力均大大下降,因此醉酒驾驶十分危险,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各位司机朋友,珍爱生命,远离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