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泄露个信
个人信息非法泄露已成社会公害。近日,西安警方就侦破了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查获的非法售卖个人信息有上亿条次,数量令人震惊。
这些个人信息主要包括陕西省内上千个住宅小区业主个人资料、还有西安市高档轿车车主资料、以及西安市企业法人信息。那么,这些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买卖个人信息?

2016年11月,西安警方对一起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在一家房产中介的办公电脑里发现了上千条业主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不仅包括业主所住小区的门牌号、房屋面积,业主的姓名、电话,甚至还有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
这些涉及到业主隐私的信息资料明显超出了房产中介的经营范围,办案民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其结果证实了之前的判断:电脑里这些详细的个人信息的确来路不正。
警方展开了持续的调查,一个月后,一个名叫向某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他被认为是这起案件的关键人物,办案人员在向某的电脑里发现了共计40个G的涉案电子数据。向某掌握的个人信息数量之多让警方感到吃惊,据初步统计,向某的这个信息库里还包括西安一些高档商场的会员卡信息、以及高档轿车车主的资料、和企业法人的信息。向某把这些信息四处贩卖,最初引起警方怀疑的那家房产中介只是向某众多买家中的一个。
26岁的向某曾在西安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做过一段时间的房产销售,手里积累了不少购房人的信息资料,受别人的影响,向某看出了这些信息的所谓"价值"。辞职之后,他组建了上百个微信群,专门搜集整理各个行业的客户信息。
在向某的微信群中,有不少像陈某这样的房产销售人员,向某从他们那里买来购房人的信息后,再转手卖出。他的下线多是装修公司、家居卖场、房产中介以及抵押贷款这些行业的销售人员,所有的交易过程都是通过微信完成。
经过西安警方数月的调查,截至目前包括向某在内,有15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中新网)
15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逮捕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公民个人不愿为一般普通社会公众所知,并对公民个人有保护价值的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意指侵犯了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刑法修正案(九)将犯罪主体扩大到一般主体,而不仅局限于刑法规定的国家机关、金融、电信、交通、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253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从以上条文内容可以看出,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修正案(七)的基础上再次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纳入修改的范围,且修改幅度较大,在司法实践中亟须正确理解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