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洗澡遭黑客直播
现在,很多人都给自己家里安装了家用摄像头,可以通过手机,实时监控家里的情况,保证安全。可是,这种方式真的安全吗?
吴女士的家里就安装了这种摄像头,来监控家里的宠物猫,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最终,她自己却成了摄像头中的主角。

为了可以实时看到自己在家饲养的两只宠物猫,不久前,吴女士从团购网站上购买了一款家用摄像机。到货后,吴女士把摄像机的镜头朝床铺和浴室的方向安装。最近的一天晚上, 吴女士在洗澡前,突然听到摄像机里传出怪声,当她登入手机APP 查看监控画面时,把自己吓傻了,“我登入系统看到有两个人正在观看”。
吴女士发现,手机显示监控画面停留在自己的身上,当她闪躲镜头时,机器竟然也跟着转,吴女士赶紧拔掉了插头。据了解,吴女士与一同团购的14名买家联系后得知,有3人都遭遇了类似的情形。
最近几年,网络安全问题频发:2014年9月,有网友发现,通过某网站可以实时观看深圳市19 个监控摄像头的画面;2015 年初,主营安防视频产品的某公司被曝有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设备已被境外IP 控制……(来源:南方网)
属侵犯隐私情节严重或涉嫌犯罪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造成损失,情节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