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强奸7旬老太
泸州新闻网消息,近日,泸州电视台接到爆料,一男子称自己的老母亲在一个夜晚遭受了凌辱。
在江阳区通滩镇,受害人李某回忆了2016年12月30日凌晨发生的事。
李某今年74岁,她的老伴儿在几年前过世,现在常年独居在家。出事的那天晚上,李某跟平时一样一个人睡在卧室,没想到在凌晨的时候,一蒙面男子撬门而入对她施暴。老人说,由于当时屋里很黑,没有看清对方的体貌特征。而该男子在施暴后,留下了老人的手机,并且还拿出了20元钱。
作案后,蒙面男子很快逃离了现场,李某也得以外出求救。得知消息后,该社的社长长当即报了警,并通知了李某在外打工的儿子。
听说了老母亲的遭遇后,老人的儿子很快从打工的地方赶了回来。采访中,老人的儿子说他很后悔将母亲一个人留在家里。现在他除了要多陪伴在母亲身边外,最大的心愿就是尽快抓到那个蒙面人。
据了解,目前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
法律知识普及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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