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买低卖苹果手机套现
新京报快讯 为了能有现钱花,北京市民沈某高价买手机底价卖手机以获得巨额的订金用于挥霍,最后使自己陷入亏空4000万的巨额债务中。新京报记者今日获悉,沈某被北京市三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据法院查明,2014年12月底,没有固定的职业的沈某在三里屯酒吧外的广场上认识了倒卖苹果品牌电子产品的“黄牛”韦某,顿觉发现了“商机”。沈某以市场价从韦某处购买手机,再将手机以低于市场价格卖出——目的是从价格上争取优势后大量出货,用后面的订货资金去补前面订单的窟窿,手上的资金还能用于自己消费。
期间,沈某通过朋友圈发布消息,谎称自己认识苹果公司的高管,可以通过苹果公司的内部渠道以低于市场价格10%到20%进货。看到消息的赵某、白某、郝某等人开始向沈某订购手机。客户起初向沈某少量订货,看到沈某都能按时交货后逐渐向沈某大量订货。半年间,沈某从下家获取的订货款总额1亿多元。
2015年5月开始,由于订货的人开始变少,后续资金跟不上,沈某交货的时间越拖越长,此时沈某已经欠下近4000万元的货。甚至雇佣了一个临时演员来冒充苹果公司销售总监与起疑心的受害人白某等人见面。最终沈某实在难以为继,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女子诈骗4000万被判无期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最终,北京市三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合同诈骗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该案件中沈某的合同诈骗行为给多位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共计428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所以法院依法判处沈某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