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夜作案两起
法制晚报讯 深夜行走在路上,却被突然冲出来的男子抢走一部手机。今天上午,记者从朝阳警方获悉,目前涉嫌抢劫的嫌疑男子袁某已被刑事拘留,核破案4起。
1月3日晚上,事主小丽(化名)步行至双桥附近时,被身后窜出的一名男子搂住脖颈,语言威胁后翻包抢走一部手机。
三间房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据事主小丽描述,嫌疑男子体态较胖,身着一件深色羽绒服,身高约1.70米,北方口音。
正当民警现场工作时,距离案发地不远处又一名单身女报案称遭遇抢劫,根据事主回忆,嫌疑人的外貌特征及作案手段与事主小丽描述的一致,初步判断,两起案件应为同一人所为。
1月5日晚上,正在案发地附近蹲守的便衣民警发现一名男子形色慌张,体貌特征与嫌疑人相符,便衣民警上前亮明身份,经盘查,此人就是抢劫嫌疑人袁某。袁某供述数分钟前在距离2公里处一过街天桥上又实施了一起抢劫,抢劫钱款50余元。
经讯问,嫌疑人袁某对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袁某供述,其专门物色夜间单独行走的女性,跟踪尾随于无人路段,语言威胁后采用翻包的方式对其财物实施抢劫。
目前,嫌疑人袁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已初步核实案件4起,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于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