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撞交警被拘
1月20日,一名女司机违反禁鸣规定后,不仅不服交警处罚,跑到马路中央闹事,还开车撞倒执法交警。

20日上午8点,交警张警官和几名警辅在中华路长乐路路口指挥交通,附近就是中华中学,属于“禁止鸣笛”路段。张警官工作中发现一辆在禁区鸣笛的私家车后,打手势示意其靠边停车。面对讯问,开车女子吴某承认自己按喇叭的事实。张警官要求她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依法开出一张50元的罚单。
吴某情绪激动,拒绝在罚单上签字,多次辱骂交警,并拿出手机对交警拍照。随后,吴某不顾阻拦,跑到快车道中央继续拍摄,造成多部车辆被拦。后来,吴某上了自己的车,张警官站在车前阻止其逃逸,吴某突然发动汽车撞倒张警官,致其左腿软组织严重挫伤。
目前,女司机因涉嫌妨害公务被警方刑事拘留。(来源:闽南网)
因不服处罚涉嫌妨害公务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