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上找男友
近日,栖霞公安分局尧化门派出所接到辖区的郭女士报警称,她被还没见面的男友转走了银行卡中的3.5万元。
原来,每年春节让她最尴尬的就是没有男朋友,家人催得紧。年近40岁的她压力非常大。于是便登录婚恋网站,想找一个男朋友带回家,没多久她便找到一个自称在外企工作的单身男子李峻。这个自称叫李峻的男子比郭女士年轻几岁,外表十分清秀,号称在松下公司做业务销售,收入颇为可观。郭女士觉得他和偶像剧里的男主角模样像,且懂得浪漫,内心十分喜爱。
还没见面被骗3.5万
21日那天,李峻在微信上求她帮忙,表示公司要员工办理“购买松下产品的会员”,需要有10万元的银行卡作为凭证,但不会把卡上的钱花掉。郭女士想都没想就把自己银行的U盾口令号告诉了他,几分钟后她收到银行卡转账3.5万元的信息。郭女士再发消息询问发现被拉黑,只得报警。(来源:扬子晚报讯)

法律知识普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我国各地区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
例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河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