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驾车撞人后逃逸
1月18日,资阳市雁江区某医院的医生魏某驾车撞伤一名老人,但他并未停车施救,而是正常前往医院上班,老人后经抢救无效身亡。23日,魏某刚有身孕的妻子王某和被撞老人的家人沟通,希望能将魏某取保候审,让他出来陪陪病重入院的父亲。被撞老人的儿子杨德武表示,尽管最初知道肇事者是一名医生时有些气愤,但知道魏某的家庭具体情况后,他们最终选择了谅解。
资阳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18日,魏某从资阳南门的家驾车出发去医院上班,7时20分左右,经过宝台大道半山风情小区附近时,将一名80多岁的老人撞倒。但魏某并未停车,而是继续驾车前往单位上班。附近群众发现后及时报警,伤者也被送往医院。7时30分左右,交警赶到现场展开勘查。当晚9时许,交警将嫌疑人魏某抓获归案。到案后,魏某承认驾车撞人后逃离现场。但不幸的是,被撞老人在当天中午因抢救无效身亡。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的魏某已被依法刑拘。
交警部门表示,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需依据案情而定,不是嫌疑人家属申请或者受害者家属谅解可左右的,魏某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还需要等待调查结果。(来源:东方头条)
涉事医生或面临从重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