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嫁豪门13天丈夫逝世
香港女星伍咏薇是港剧一线女主角,她的人生也算是传奇,选美出身的她,21岁嫁给大30岁的会计师翁江培,本以为自此嫁入豪门,过着少奶奶生活,未料婚姻仅维持13天,老公就心脏病发骤逝,她也背上“克夫”骂名,而丈夫留下1.7亿港币(约人民币1.5亿)给她,但因不被男方家人认可,她花10年打官司,最终才拿到900万港币的遗产。
年纪轻轻就丧夫,还被外界指责,让她开始过着糜烂生活,每天晚上跑出去,玩到天亮才回家睡觉,睡不着就靠吃安眠药,绝望时还有过轻生念头,那段时间她和不同男生交往,还曾跟有妇之夫同居,直到有天她惊觉不该抢人老公,还亲自登门和正宫道歉,两人最后还因此成了好友。
夫妻一方去世遗产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根据上述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一方死亡的,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注意此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时的分割办法有所差异。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应按当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儿童一方等原则进行分割,因为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双方相互丧失对方的继承权。而在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一方配偶享有对方的继承权,所以,分割遗产时,采取平分的原则并无不妥。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转化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即继承权转化为财产所有权,继承人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他人无权干涉。例如,寡妇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后改嫁的,完全有权利带走其继承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