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TM机喊话吓跑劫匪
东方网头条讯:据报道,1月25日晚6点30分,吕女士在银行ATM机前操作取钱,在长达10多分钟的取钱操作过程中,ATM服务区内仅其一人。此时,一位蒙面男子蹑手蹑脚进入屋内,来到吕女士身后,突然用一只手臂勒住吕女士的脖颈,同时另一只手抓住吕女士握钱的手。就在此危急时刻,银行ATM机前端突然喊话,“我是丹东监控中心,立即停止抢劫,我们已报警。”蒙面男子顿时惊慌失措起来,放开手臂,将吕女士手中的700元钱夺下后,仓皇夺门而逃,放弃门口停放的助力车,消失在附近的胡同里。
原来,当日晚上,某银行丹东分行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正在自助银行大屏前巡查,当发现这一紧急情况后,值班员立即打开IP语音对讲向前端紧急喊话,吓跑了劫匪。后来,警方多警联动,顺线摸排,用22小时将嫌疑人庞某抓获,而被抓时,他还在网吧打游戏。
抢劫未遂如何处罚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据庞某交代,他之所以抢钱,其一是因为上网卡没钱了,游戏突然中断,而自己已经身无分文,其二是自己要存钱发微信红包。这样的作案动机令网友大跌眼镜。但是,无论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既然实施了抢劫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抢劫未遂,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因为自身或者其它原因,没有抢劫成功。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于抢劫罪的未遂犯,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