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岁患病老人持拐棍打死妻子

法官出示案犯现场照片
北京晚报讯,孙某86岁,农民,延庆人。其妻子被害人郭某与前夫育有三名子女,前夫去世后郭某与孙某再婚,二人再育有三名子女。从结婚到案发,孙、郭二人已共同生活超过50年。 案发前,二人居住在延庆某村10号院的东屋,10号院西屋居住的是其儿子孙某某一家。案发前约一年,孙某摔伤胯骨,后一直在家卧床休养,其间由郭某照顾他的日常生活。 据孙某供述,2016年7月8日13时许,他因郭某未给其做午饭产生不满。当时他质问从外回家的老伴郭某去哪了,老伴回答说自己出去吃饭了。孙某生气道:“你吃了我还没吃呢!”郭某回答“你吃没吃我不管”。怒火中烧的孙某坐在东屋靠北侧的床上与站在床边的老伴发生争吵,后孙某持身边的木质拐棍反复多次击打郭某头面部、肩部及四肢等部位。据悉,郭某当时虽有躲避,但不慎摔倒在地,后孙某继续击打郭某的头部,最终,郭某因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当日16时许,被害人郭某的孙女发现奶奶倒在地上,地上全是血,爷爷孙某正坐在床上,拿着一把痒痒挠,试图够电线上吊自杀,“我老伴死了我也不活了。”被吓哭的孙女赶紧叫来了自己的姑姑。见到女儿,孙某这才说是自己下午1点多用拐棍打死的老伴。
嫌疑人因患病在养老院取保候审

法庭设在延庆一家养老院会议室,86岁被告人孙某在法庭上受审
孙某的儿子于17时57分拨打“110”报警电话,民警接报后随即到场开展工作,经急救人员现场确认郭某已经死亡。民警到案发地后发现孙某被家人转移到西屋,便当场对孙某进行讯问,孙某如实供认了其因琐事打死郭某的案发经过。因孙某患有严重疾病(肺气肿)、下肢行动不便(左胯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延庆公安分局案发当日决定在孙某的居住地对其执行监视居住;2016年11月23日,孙某在延庆一家养老院取保候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检方认为,被告人孙某应当以故意杀人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实施故意犯罪时已满75周岁,按照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据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夫妻携手度过一生难免发生磕磕碰碰,但无论如何老人都不应该动手活生生打死自己的老伴儿,人到老年儿女都在外忙,唯一能时时刻刻陪在自己身边的就是老伴儿了,愿所有夫妻都能幸福美满地携手共度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