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召见日本公使
当天下午2时,韩国外交部东北亚局审议官(副局级)裴钟仁召见了日本驻韩大使馆总务公使丸山浩平,就日本政府发布的2016年版《防卫白皮书》将独岛标注为日本领土提出严正抗议,并强调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国际法规定来看,独岛都是韩国固有领土。

2015年,韩国外交部东北亚局长也曾召见日本驻韩大使馆总括公使,就日本《防卫白皮书》将独岛标注为日本领土提出严正抗议。据悉,由于日本新任驻韩大使长岭安政尚未正式履新,总括公使铃木秀生担任日本驻韩国大使馆临时代办,因此韩国外交部召见了日本驻韩大使馆总务公使。(新闻来源:网易军事)
外交人员犯罪怎么办?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1条,外交人员对接受国之刑事管辖享受豁免。也就是说,外交人员,处在接受国法律管辖之外。但是,这不表明东道国对在本国涉嫌违法的外国外交人员无所作为。对外国外交人员在驻在国的违法行为,接受国政府可通过外交途径寻求解决。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如外国外交人员在驻在国一般违法,可向对方政府提请注意或发出警告。如违法者犯罪行为比较严重,驻在国可宣布其“不受欢迎”,要求派遣国限期将其召回。对严重威胁驻在国安全的外国外交人员,可将其驱逐出境。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外交人员故意违反驻在国法律或公序良俗,即使违反者享受外交豁免,但其派出国的国际形象仍将受到损害。当这种外交人员被召回或驱逐后,对于确属由于个人原因而严重损害派出国利益的,派出国有可能在内部对其处罚。另外,外交人员本人为了公务不可放弃豁免特权,但也有个别国家在加入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后,在内部要求其外交官集体放弃个别豁免条款的特权,譬如放弃违反当地交通规则可免受处罚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