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偷雇主18万钻戒
张女士家住郑州市郑东新区某小区,家里除了张女士夫妇俩,还有她的父母和一个两岁的孩子一起住。因为平时工作忙,张女士家里一直都请有保姆。之前的保姆在今年春节前辞职回家了,过完年后,家政公司又给她推荐了一个。
新来的保姆姓王,今年42岁,和张女士的母亲是同乡。今年2月10日,保姆和张女士第一次见面,当时保姆非常自信,连夸自己做饭很好,张女士同意先试用一段。可这试用还没过几天,家里就出事儿了——她的一枚价值18万元的钻戒不见了!
价值18万元的钻戒不翼而飞,张女士一夜没睡好。第二天,张女士的母亲和保姆一起外出买菜的路上,保姆主动问起“戒指找到没有?这个戒指是在哪儿买的?值多少钱?”这引起了张女士母亲的警觉。
“咱虽然怀疑她,但是无凭无据,也不敢直接张口质疑。”张女士说,她随后找到保姆所在的家政公司,希望家政公司能从中协调,但家政公司的人来了之后,和保姆交谈了半天也没结果,保姆还气得不行,坚称自己没有拿,张女士诬陷她,家政公司只好建议张女士报警。
当天下午5点多,张女士报警后,警方只用了3个多小时就破了案,保姆王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新闻来源:搜狐新闻)

保姆偷住家算入室盗窃吗?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其中,入户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非法进入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笔者认为,认定入户盗窃时,必须注意“入户”的非法性。行为人在未获取户主同意的前提下,非法进入他人住所,实施了盗窃行为,就应该认定为入户盗窃。但如果行为人是合法进入他人住所后实施了盗窃,如住家保姆的盗窃行为,其行为通常对户内人员的人身威胁较小,应认定为普通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