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撕破警察裤子
酒后乱开车撒泼撕裤子。绍兴有个女子,酒后开车到处乱撞,还撒泼抓挠,撕破民警的裤子。19点39分,该女子打开车门进入车内。19点53分,该女子发动车辆,车子冲下台阶,到了治水广场。又撞到了后面的台阶。
因为治水广场车辆不能进出,该女子试图将车辆倒回原处,该女子的举动引起了周围百姓的注意,大家都围在车辆旁边。因为治水广场车辆不能进出,该女子试图将车辆倒回原处,该女子的举动引起了周围百姓的注意,大家都围在车辆旁边。
这时,女子所驾驶的车辆已与周边树木,台阶发生了多次碰撞。群众发现情况后,跑到附近去叫特警,两名特警立即下车到现场将女驾驶员控制住,并向指挥中心汇报,辖区事故中队民警立刻到场处置。执法记录仪:“刚才就这么下来,为什么开不出去?”“你看看,有台阶你怎么开得上去,刚才就这么开下来的?刚才你本事好。”“我真的蒙掉了,刚才就是这么开下来的,希望不要撞死人。”“车是你开的?”
“对,是我开的,开这辆车从那边开过来的,刚才就这么下来的,刚才我没喝酒,现在我喝酒了。”这名女子满口酒气,但矢口否认自己酒后驾车。特警和周边群众都指认,就是这个女子开的车。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这名女子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为194毫克,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带她到医院去抽血检测,女驾驶员不配合调查,一直在打电话,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控制。
执法记录仪:“你拿我的手机干嘛?拿我手机干嘛?”“配合好。”“我的手机拿过来。”“扣留了。”“你拿我手机干嘛?有没有搞错,手机还我,110打出。”“尽管打110。”“我真的怕你吗?你真的在开玩笑了。”“衣服裤子都破掉了,全部都破掉了。”民警的裤子被女子撕破,手上有抓挠的痕迹,到了医院,女子才有所收敛,最后接受了抽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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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该罪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比如:事关行为人的利益;为了维护他人;与该工作人员有私怨,乘机发泄,进行报复;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可作为情节在量刑时考虑。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加以阻挠的,不构成犯罪。
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