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被儿子前女友推入40米天坑

中国新闻网讯,2月23日,警方接到报警称,现年60岁的刘秋秀老人被人推入郴州北湖区华塘镇深达40余米的同和天坑后失联。同和天坑垂直高度有40多米,桂阳警方与郴州山地救援队立即组织人员前往搜索,记者也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2月25日,记者在华塘镇同和村天坑口看到,前来搜救的山地救援队队员正在为新一轮搜索做下洞前的最后准备。据了解,被推入天坑的是妇女名叫刘秋秀,今年60岁,已经失联几十个小时。她的儿子告诉播报记者,推母亲的人正是自己的前女友,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根据确定好的位置,4名山地救援队的很快就顺着绳索、沿着近90度崖壁下到天坑底部展开搜索。就在这时天坑上方水槽突然开始放水,在天坑形成一个下泄流量非常大的瀑布。由于水流下泄量大,天坑内水位上涨迅速,搜索工作只能先行暂停。一番协调之后,水流很快被切断。在洞底搜索人员利用皮艇,载着浮潜人员在天坑底部水域范围内展开全面搜索,由于水面浑浊,搜救工作始终没有任何进展。
老人已确认遇难
26日,山地救援队与从衡阳来的水下打捞队,再次来到华塘镇同和村天坑展开新一轮搜索。经过潜水员下水初步摸排,发现水下情况异常复杂,暗洞和断崖众多,水下搜索困难重重。水下搜索一直持续到下午3点,依旧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据老人的儿子透露,推母亲的人正是自己的前女友,现已被警方控制。经过多日搜救,2月28日,找到刘秋秀的尸体。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无论与老人的儿子有什么情感纠葛,将老人推下40多米深的天坑都是不能原谅的,任何一个智力正常的成年人都可以预想到将人推下这么深的天坑无异于谋杀,人摔下去生还的希望都极其渺茫,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就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