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鬼才”少年盗取20万
“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我抓住了!”少年盗取20万引关注!小赵对记者说,今年他读高三,成绩不算太差,按照正常发挥,至少可以考上一所普通大学。1月3日晚,他收到一名“大牛”的消息称,浙江杭州一公司的APP有漏洞,里面有较多的资金,如果他攻破,要给这名“大牛”10万元。他当即展开行动,不到20分钟就成功截取这家公司APP支付程序,修改了金额,将10万元转给了那个“大牛”,另外10万元则为己所有“还是呆在教室里好,读书轻松!”2月25日,16岁的高三学生小赵对楚天都市报记者说。
今年元月4日,浙江杭州一家公司APP里的资金被盗107万元,2月20日,浙江警方请湖北崇阳警方协助调查,称其中一笔钱转到了夏某的银行卡上,而取款的是姜某(19岁,江西抚州人),姜某取了10万元现金后,2月下旬来到了崇阳县城,与小赵一起出现在一网吧。21日,趁着姜某在上网,崇阳警方将姜某抓获,同时将小赵也带回审查。上线居然是16岁高三学生。“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我抓住了!”据姜某交待,他们是一个团队,他只是其中一个小喽喽而已,帮上线取钱。
姜某介绍,他原本在江西做一家公司的代理,收入也不低,从去年开始,他在业余时间经常泡水军论坛,加入水军QQ群,帮一些公司注“水”赚零花钱,后来干脆天天泡在里面,无法自拔,代理也放弃了。
他和小赵同在一个QQ群里,群里有计算机高手,大家称之为“大牛”,“大牛”们将钱从别人公司的APP里弄出来,转到黑卡(夏某的卡便是其中之一)上,黑卡再转到另一张黑卡,往返转几次后,最后将钱转到一个真实的卡里,转给“大牛”。为了逃避警方打击,他们还将钱通过网络红包的形式发到群里,大家私分后,再集合起来交给“大牛”。1月份,姜某收到消息,一“大牛”往他的卡里打了钱,让他取出现金10万元,酬金高达3万元。他当时按照指令取了10万元,给大牛7万元。这个“大牛”便是小赵。
到2月,他们得知警方有所行动,小赵通知他来崇阳县避避风头,到了崇阳,他们住在小赵一朋友的出租屋里,平时没事便一起上网,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警方抓住了。自学计算机技术成“鬼才”小赵对记者说,今年他读高三,成绩不算太差,按照正常发挥,至少可以考上一所普通大学。
但自去年暑假起,他便迷上了计算机技术,无心上学,老师、家长拿他没有办法。父母在做生意,他在学校也不缺钱花,用的是最新款苹果7手机,穿的都是名牌,他根本不需要盗窃来牟利。
他说,自己上网时从充当水军挣100元、200元开始,便喜欢上了这一行,后来加入一个技术群,自学了C语言等计算机知识,能够简单写些程序。他学习了信息截取程序,试用了几回,觉得非常好玩,从网上充话费开始,利用这个程序、一部手机、一台计算机,便可以轻松将1元钱变成500元的话费,而卖家和运营公司很难察觉。这一两年来,各公司都推行APP,大多开发了支付功能,但是许多APP都有漏洞。小赵又加入到一些“大牛”(黑客)的群中,大家一起寻找各种APP的漏洞,特别是支付漏洞。
1月3日晚,他收到一名“大牛”的消息称,浙江杭州一公司的APP有漏洞,里面有较多的资金,如果他攻破,要给这名“大牛”10万元。他当即展开行动,不到20分钟就成功截取这家公司APP支付程序,修改了金额,将10万元转给了那个“大牛”,另外10万元则为己所有。他说,本来想多弄一点,但担心对方发现报警,所以只转出了20万元。目前,崇阳警方已将两人刑拘,并移交给杭州西湖公安分局,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盗窃罪的认定处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在主观方面,盗窃罪表现为直接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是公私财产。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网上支付app漏洞,窃取他人20万元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