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亲妈家暴
12岁的女孩却遭到亲生母亲的残忍家暴,在遭母亲威胁后出走,引出了这段家暴经历。小莲是江西人,今年12岁,小时候都在老家亲戚家长大,7岁左右才被父母接到泉州来。她说,可能是因为没有感情,所以母亲对她不好,经常虐待她,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打她。

3月8日晚上,因为母亲说要打她,连夜从南安丰州的租房跑了出来。小莲一身的伤痕,又怕她再被妈妈殴打,好心的工厂负责人实在看不下去,打电话向丰泽北峰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将小孩接回派出所后,通知了孩子的父亲来到派出所,在父亲的监护下,小莲作了一份笔录,讲述了来龙去脉。
小莲(化名)左手小拇指没了一截,她说,是自己的母亲用剪刀活生生给剪断的!小莲说,三四年前,她已经在南安的一家工艺厂打工了,因为自己没有把产品做好,最后,母亲一生气,在村口就拿出了一把剪刀,把她左手小拇指剪断了一截,还用打火机、烟头烫她的身体。
除了左手的小拇指没了一截,小莲的脸上、身上还有不少的伤疤。3月8日晚上9点多,因为母亲威胁要打她,小莲害怕,于是从租房跑了出来,离家出走想来找工作。小莲告诉民警,这些事情父亲不知道,自己也不敢跟别人讲。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该案件移交南安警方进一步处理。(来源:台海网)
手指被剪断身体被烫伤
残忍的虐待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虐待未成人,不仅给其身体带来了伤害,更对其精神上造成严重的伤害。我国刑法规定的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即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等 等。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地受到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或者导致死亡, 或者不堪忍受而自杀。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