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请朋友到会所洗澡
头一天在银行存了500万,第二天竟然只剩下10万!490万元究竟去哪儿了?警方调查后发现,“取走”朱某490万巨款的竟然是当天陪他一起到银行存钱的朋友蒋某。据悉,这是泰州建市20年来单笔盗窃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目前,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7年1月5日,泰州市姜堰区做生意的朱某,在某银行ATM查询时意外发现,前一天刚刚存入的500万元竟只剩了10万元。冷静下来,朱某回忆了这期间的细节。思来想去,除了洗澡,其他时间银行卡始终没有离身。朱某突然想到朋友蒋某,这500万正是经她介绍存进这家银行的。朱某立即给蒋某打电话询问,双方约定了见面地点。然而对方变卦了,再打电话却联系不上了。朱某意识到不妙,随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侦查人员调查分析认为,朱某的490万元巨款从银行“丢失”,可能遭遇了盗窃,且熟人作案可能性较大。“我怀疑是蒋某偷了我的钱。”朱某将心中的疑虑告诉了警方。
随即,侦查人员查询朱某的资金转移情况,发现朱某卡上的490万元果然转到了蒋某的银行卡上。侦查人员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蒋某从朱某卡上盗取的490万元,取现299万元,转账180余万元,已经所剩无几。据悉,这是泰州建市20年来单笔盗窃金额最大的一宗案件。1月7日,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月4日,蒋某请朱某帮她办一笔500万元的吸储业务,办理过程中,蒋某伺机窥探到了朱某新办的银行卡密码。随后,蒋某请朱某到自己的会所洗澡按摩,并借故骗取了朱某的手机,并从更衣室偷出了朱某的银行卡和身份证,随即从朱某卡上转走了490万元,并删除了朱某手机上的银行交易信息。
得逞当天,蒋某便将盗窃的490万元用于偿还包括借款、订车款等在内的个人债务460余万元。截至落网,蒋某盗窃的490万元巨款仅剩余20余万元。
目前,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来源:现代快报)
盗窃罪的认定和量刑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对于盗窃罪的处罚分为三种: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