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超市天花板藏活人 原是飞天大盗藏身之所

超市天花板藏活人 原是飞天大盗藏身之所

此文章帮助了19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超市天花板藏活人竟然飞天大盗

楚天都市报讯,13日凌晨,武昌一超市今年第三次被盗。监控显示,小偷每次都是从天花板跳下来,盗走了10多万元的香烟。店长赵女士介绍,昨晨6点多来开门,发现天花板又破了,柜子里存放的香烟全部不翼而飞。而这已经是今年来第三次被盗了,前一次就在两天前,第一次是1月6日,三次加起来损失了10多万元的香烟。赵女士说,她的店内装有监控,第一次看到偷窃画面时,她惊呆了:小偷竟是从天花板上跳下来的。昨日,记者从监控画面中看到,前两次,一名男子拿著手电筒从店中央的天花板跳下,随后迅速拉掉电源,切断了监控。后来,店员将此处天花板用粘胶加固,结果昨日凌晨4点半,小偷从门口附近的天花板上跳下。记者看到,天花板上面还有半米多高的空间。为何小偷能从天花板跳下?在店长的指引下,记者走出店门看到,每户商铺门口都有很大的招牌,招牌是相通的。也就是说,小偷从任何一家的招牌处,都可以爬入店内。不过,记者走访附近商户了解到,他们晚上并无人在此值守,也没有财物损失。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去超市盗窃算是入室盗窃吗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超市作为经营场所,不能算作是“户”,但是,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