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人逃22年
今年6月底,辽宁省大连市旅顺柏岚子边防派出所到当地渔港进行外来人口排查。在排查中,民警从居民口中听说,住在这里的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曾酒后吹嘘自己杀过人。民警随即锁定这名男子并24小时监控,同时联系刑侦部门,对这名男子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取证。警方查询发现,该男子姓王,结婚证件上显示其是新疆籍。不过,民警发现王某结婚证上的相片与本人明显不符,属冒用他人信息办理的结婚证。
民警发现,该男子曾去过河南、新疆、贵州、云南等地,搬来旅顺不久,有三个孩子,老婆也是外地人。该男子除了每天在船上工作以外,回到家基本不出门,生活没有什么异常。不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子与安徽的一些人有着不一般的关系。办案民警猜测,男子很可能是安徽人,于是立即请求安徽警方协助办案。
安徽警方核查确认,该男子是1994年安徽界首市新马集镇王楼村一起命案逃犯。1994年1月5日下午,界首市新马集镇潘桥村村民陈某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后被人用刀刺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新马集镇王楼村村民王某某和王某,但案发后二人就已畏罪潜逃。经过界首市公安局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08年被抓获归案,但另外一个嫌疑人王某一直外逃,犹如人间蒸发杳无音信。
发现王某踪迹后,界首警方赶赴旅顺将王某押回安徽。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对1994年1月因琐事纠纷持刀杀害陈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审讯室里的王某低下了头,沮丧地对侦查员表示,他知道这天迟早会来的。22年的逃亡生涯中,王某犹如惊弓之鸟,他去过新疆、内蒙古、陕西、河北等地,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其间除流浪还挖过媒。逃亡中,王某同一个贵州姑娘结了婚,并育有三个孩子,但妻子儿女从未回到过界首老家。
“因为这事过了22年,加上喝得太多,他就将杀人的事说了出来。”昨天,界首市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现已被关押在界首的王某,对酒后所说的话表示记不得多少了。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界首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新闻来源:北晚新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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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
一、追诉时效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也即追诉时效,一般根据犯罪分子所判的最高刑罚来确定,过了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同时,本法还规定了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两种情形:
(一)在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二、追诉时效的中断
《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