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博士急于评职称
为了评职称、拿学位,高校教师和研究生委托中介在学术期刊上代发论文,还收到了期刊发来的所谓的《用稿通知书》,结果过了约定期限,不但论文没有发表,连中介人员也联系不上,在武汉和资金转出地报案都没有进展。昨天,来自全国多地的40名受骗者无奈求助。
在维权QQ群里,安徽某高校的教师王女士(化名)算受骗金额较大的。她说,学校明文规定,申报职称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若干篇论文,但目前国内期刊的审稿期较长,恰好她手头有几篇论文亟待发表,迫于压力,她只好在百度上搜索期刊网站,第一个跳出来的就是武汉正源金桥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金桥”)。
刘女士跟对方QQ联系后,对方负责人表示可以在核心期刊上迅速安排版面,双方达成初步意向。3月9日,刘女士向“正源金桥”的对公账户转账4500元订金,3月14日她收到一家期刊发来的《用稿通知书》,不光抬头写着期刊名称,落款处还盖有该期刊的公章。依据协议,次日她就把4500元尾款转过去了。
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办成了,3月16日,刘女士与“正源金桥”再次签订代理协议,对方承诺于今年五六月份在另外两家核心期刊上刊登其两篇论文。3月16日,她转账9000元订金。3月20日,她收到两家期刊的《用稿通知书》后,于当天和次日分别转账4500元共和9000元尾款。
谁料前后交了3.15万元后,刘女士却联系不上对方了,辗转找到用稿期刊的电话去核实,才知道连用稿通知书都是伪造的。刘女士再上网搜索“正源金桥”,发现不少网友曝光这家公司是骗子。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41名像刘女士这样,因为评职称或者拿学位急于发表论文的受骗者。依据期刊级别和发表时间,一篇论文收费从4000元至两三万元不等,总金额为59.615万元。其中一名博士在读的研究生为了发表两篇论文被骗金额高达5.68万元。受骗者纷纷在百度口碑上投诉该公司。
“武汉的受骗者到公司注册地的豹澥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查到该注册地不存在此公司。多位受害者在汇款地派出所报案也不予立案。”南京的郭同学说,他已经保留了“正源金桥”的网页截图,武汉晚报记者按照上面的QQ号和手机号联系负责人,均未成功。(来源: 武汉晚报)
法律知识普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我国各地区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
例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河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