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刑事资讯  >  抢劫赴约网友被抓 原因竟是女子相貌被嫌弃

抢劫赴约网友被抓 原因竟是女子相貌被嫌弃

此文章帮助了998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抢劫赴约网友被抓

抢劫赴约网友被抓,女网友在网上发布的照片年轻、性感,男子禁不住诱惑到女孩家里见面。可一见面发现女孩与照片差距太大,男子一气之下报复性抢劫,抢走女网友1700元钱。近日,朝阳公安分局抓获一名涉嫌抢劫嫌疑人,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29岁的季女士身材较瘦,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但算不上漂亮。为了吸引男士的注意,季女士在网上发布性感、美丽的照片,确实取得了效果,但最终却是引狼入室。季女士和赵女士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附近的一个高档小区,季女士最近与一位男网友在QQ上相谈甚欢,男网友一直夸她的照片漂亮。2017年3月5日下午2点左右,男网友到二人家中赴约。

季女士介绍,一进门男网友回头看了她一眼说和照片不一样,她就知道男网友不太满意了,但季女士也没多想。三个人坐在沙发上喝茶聊天,几分钟后忽然该男子就翻脸了,起身说自己是从监狱里刚出来的没有钱花,拿点钱来花,有多少拿多少。听到这里,两名女孩吓得想跑,但赵女士被这名男网友掐住了脖子,被逼无奈,赵女士把包里的1700元都拿了出来,随后该男子匆忙逃离现场。

事发后季女士和赵女士赶紧报警。接到报案后,朝阳分局刑侦支队对案件开始侦查。根据事主与网友的聊天记录,嫌疑人透露自己住在马连道附近,再根据现场的监控视频,侦查员掌握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随后到马连道附近展开排查。

在事件发生后16个小时左右,嫌疑人董某在家中被抓获,而此时董某还在家中睡觉。董某33岁,单身,没有工作,和已经退休的父母生活在一起。民警找到被抢的钱询问董某钱的来源,董某父亲说,每个月的工资都给他一半,就怕他出去惹事。

据了解,董某在家平时不怎么出门,在家玩玩模型,上网聊天。由于自己是单身,希望在网上结识伴侣。在网上季女士自称23岁,是大学生。看照片季女士年轻可爱,让董某很是心动。但进屋之后觉着不好,跟照片不符。感觉自己被骗了,董某十分气愤,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报复性地对季女士实施抢劫。抢劫后,董某自作聪明地没有乘坐电梯,而是步行从15楼走到1楼,但没想到他的行踪早就被监控拍下,16个小时就被警方抓捕归案。目前,董某因涉嫌抢劫已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

相关链接:抢劫罪的认定处罚

抢劫罪是一个严重侵犯被害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抢劫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抢劫罪侵犯的是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财产的、冒充军警抢劫的、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需要提醒的是,在侦查期间,委托的辩护人只能为律师。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刑事相关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刑事资讯、刑事热点资讯、刑事立法动态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