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身份网吧行窃
3月23日,李德在网吧偷窃显卡作案之后被识破,西大街派出所顺藤摸瓜侦破盗窃手机案件,并将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23日4时许,李德开车来到西大街辖区某网吧上网。凌晨,网吧工作人员人困马乏,对李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并未察觉,混入网吧的李德便自鸣得意有恃无恐起来。
他看到四周无人关注自己,便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熟练地卸下电脑显卡装进包里。得手之后的李德并不准备离开。又拿起刚才冒用的身份证准备再次续费上网,网吧工作人员再次甄别其身份证时,发现了破绽,为稳住李德,工作人员便让其先照常上网,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西大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网吧工作人员又把自己的怀疑告诉民警,前段时间网吧发生的一起显卡被盗案件,作案人的相貌特征与该人相似。民警调取现场监控视频比对,嫌疑人李德的盗窃行为一目了然。
李德的包里有盗窃的显卡之外,还有一部手机,引起民警怀疑。细心之下问其来源,李狡辩称自己就是手机的主人,然而民警让其打开,他却对设了密码的手机无能为力。民警再次返回现场落实手机的情况,这时候失主孙涛才如梦方醒,原来,偷了显卡之后李德贼瘾未过,当他看到41号电脑桌上的“网民”孙涛正付桌酣睡,便将其正在充电的手机偷走。
证据充分,事实确凿,目前,嫌疑人李德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楚秀网)
凌晨实施盗窃电脑显卡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