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十三陵文物被盗
有文保爱好者反映,明十三陵思陵的石五供一对儿蜡扦(烛台)失踪,疑似被盗,并且配有对比照片。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会员吴晓平表示,他曾三次前往明思陵拍摄,最后一次见到思陵完整的石五供,是在去年3月10日,“那会儿石五供还完整地在那里。这个东西我以前拍摄过,包括细节等,后来在网上看到有人说这个东西没了,还发出照片,看到两个蜡扦台没了,光剩底座。”
据了解,石五供是供奉祭祀用具,一般指鼎(香炉)、宝瓶(2个)和蜡扦(烛台2个),多用于陵寝或寺庙中。石五供蜡扦失踪后,吴晓平将有关情况反映给了国家文物局,目前尚未得到回复。记者清明假期前往思陵探访,现场一位安保人员称,目前该陵墓并不对游客开放,文物失踪等情况他也并不清楚。不过站在周边高处地势,可以清晰看到石五供中间的两个烛台的石柱没有了。此前有北京媒体就文物失踪进行过报道,思陵看护人员称,文物“失踪”其实是这对儿烛台被拿走进行修缮了。事实是否如此?记者来到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副主任王颖介绍说,其实思陵的石五供蜡扦的确是被偷盗了,他们已经向警方报案,刑侦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不过目前尚没有最终调查结果。该负责人称事件发生后,思陵的看护人员已经都被撤职,更换。当记者问及为何之前景区工作人员说是被拿走修缮时,王颖表示工作人员不清楚,“出事儿之后所有的看护人员全都开除了,换了一茬。”
盗窃文物如何定罪量刑
昌平区政府网站显示,明十三陵是世界上保存完整、埋葬皇帝最多的墓葬群,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03年被列为世界遗产名录。王颖介绍说,明十三陵思陵同样也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陵墓石五供蜡扦(烛台)丢失,至少在去年就已经发生,但为了不影响公安机关破案,所以一直没有对外公布此事件。盗窃文物构成盗窃罪毫无疑问,由于文物有不同于财物可以直接衡量价值,那么盗窃文物如何定罪量刑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1、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5、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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