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安检员阻止小孩吃零食被掌掴

地铁监控拍摄的现场视频显示,在地铁安检机处,一名身穿紫色大衣披粉色披肩的女子带着一名手拿冰淇淋的孩子安检进站时,旁边的执勤安检员将孩子拦下,做出疑似让其吃完冰淇淋再过安检的动作。约10秒后,紫色大衣女子强行拉着孩子过安检,与安检员发生争执,多次推搡后对该安检员进行掌掴。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宣传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合肥地铁相关规定,乘客不允许在车站内吃东西。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发现,该条明确规定禁止在车站付费区及车厢内饮食(婴儿除外)。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事件发生在合肥地铁1号线朱岗站,当天下午地铁安检人员发现小孩吃冰淇淋欲进地铁站后对陪同女子进行多次劝阻,但女子执意不肯并硬要带孩子过安检。随后女子情绪激动,多次推搡安检员甚至打耳光,地铁站其他工作人员上前劝阻;事发后地铁公安对该事件进行了协调处理,并对掌掴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合肥地铁正在对该安检员进行安抚工作。
随意殴打他人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