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余老人购绝版藏品被骗900万
2016年11月,60岁的刘大爷到张店分局公园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花10余万元买了藏品,本来每个月都能领到增值的费用1000余元,已经领了两个月了,可当他再次到公司领钱时,这家公司关门了。经过调查,有这种遭遇的老人不在少数。
2016年7月,刘大爷在淄博人民公园锻炼身体时,一个年轻人给他发了一张传单,上面说可以到位于钻石商务大厦的藏宝阁商贸有限公司领小礼品。闲来无事,刘大爷就跟着业务员去了。
到了这家公司,业务员领他去听课。刘大爷开始了解到,这家公司是卖邮票、字画、连号外币等藏品的。购买了他们的藏品之后,就可以坐等藏品增值,比存银行和买理财产品都划算。听完课后,刘大爷领着礼品回家了。
此后,他经常接到业务员的电话,在业务员的鼓动下,他到公司去了多次,看着业务员从电脑上调出各种资料:今天这个绝版的邮票拍卖了几十万元,明天那幅字画又炒到了几百万元。这期间,他还听说不少购买藏品的人每个月都能领到增值的钱,刘大爷心动了,陆续花10余万元购买藏品,放在藏宝阁商贸有限公司代为保管。
2016年9月和10月,刘大爷分别按时领到了1000余元的增值费用,当时他还觉得自己这笔投资挺划算,可没想到,11月再去时,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了,业务员的电话也无法接通。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掉入藏品诈骗陷阱的老人不在少数。据介绍,涉及诈骗的公司共两家,一家是华夏典藏商贸有限公司,一家是藏宝阁商贸有限公司。民警梳理发现,这两家公司的诈骗方法和模式一模一样,遂并案调查。据初步统计,被骗的老人超过300人,涉案900余万元。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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